下列医疗机构因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 机构名 | 地址 | 登记号 | 负责人 |
1 | 永兴街道祠南村高原卫生室 | 龙湾区永兴街www.med126.com/yaoshi/道下垟街378号 | PDY701692330303146D001 | 张华 |
2 | 经济技术开发区周仲良诊所 | 龙湾区蒲州街道汤家桥括苍西路131号 | PDY60100X33030317D2112 | 周仲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