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精神,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龙湾区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起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医政科,地址: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308室,联系电话:55878812,传真:55878812。
设置单位(人):蒋锦飞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妇产医院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温州同新妇产医院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温州市机场大道1697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99张(2张)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2013年1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