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县第二届“医坛新秀”“、“优秀社区医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卫生强县战略,宣传优秀青年和社区医务人员,优化人才使用环境,激励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科研技术水平,推进我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和卫生人才工程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评选“医坛新秀”、“优秀社区医师”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将评选出“医坛新秀”15名、 “优秀社区医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医坛新秀”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作风正派,得到同行和病员的一致好评。
2、申报者必须是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临床医生。
3、申报者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突出,是学科建设骨干,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
4、近三年内无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
5、近三年内未发现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促销费等违纪现象,未被投诉,如有发现一票否决。
6、已被评为“苍南县名医”或“优秀科主任”的,不再参评。
(二)“优秀社区医师”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作风正派,得到同行和患者的一致好评。
2、申报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
3、申报者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突出,在乡镇有一定知名度。
4、近三年内无严重医疗差错事故,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
5、近三年内未发现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促销费等违法、违纪现象,如有发现一票否决。
6、已被评为已被评为“苍南县名医”或“优秀科主任”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0日- 7月10日)
由县卫生局根据医疗卫生单位职工人数下达候选人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候选人推选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传达评选活动精神,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推选工作期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好评选标准,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把好关口。
(二)审核评选阶段(2013年7月11日—10月1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候选人评选初步审核,指导候选人填写事迹登记表、撰写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等工作,并于9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附电子版)上报县局医政科,由县局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评选材料真实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组织评选。
(三)公示表彰阶段(2013年10月11日- 10月31日)
县卫生局在结束审核工作后,将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旦群众反映问题查实,将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公示期满,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医坛新秀”和优秀社区医师”,评选表彰大会,授予“医坛新秀”和优秀社区医师”荣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列入我县卫生重点专业人才管理,并予以相配套的奖励。
三、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首届苍南县“医坛新秀”、“优秀社区医师”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昌栈
副组长:章曙明 陈雪鹏
成员:罗成锹章成健李鸣杨宗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杨宗义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4763412。
本通知及其他事宜由县局医政科负责解释。
苍南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县 “医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苍南县“医坛新秀”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优秀社区医师”评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南县“优秀社区医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县 “医坛新秀”评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片区) | 名额 |
县人民医院 | 8 |
县中医院 | 5 |
县第二人民医院 | 6 |
县第三人民医院 | 5 |
温州矾矿医院 | 1 |
县妇幼保健院 | 1 |
灵溪中心卫生院 | 1 |
龙港中心卫生院 | 1 |
钱库中心卫生院 | 1 |
金乡中心卫生院 | 1 |
宜山中心卫生院 | 1 |
桥墩中心卫生院 | 1 |
矾山中心卫生院 | 1 |
马站中心卫生院 | 1 |
藻溪中心卫生院 | 1 |
赤溪中心卫生院 | 1 |
合计 | 36 |
附件2
苍南县“医坛新秀”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是否党团员 | |
主要 经历 | |||
先进 事迹 | |||
推荐 单位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卫生 局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执业药师 |
注:1.本推荐表一式八份,先进事迹部分由单位填写,可加附页并用A4纸打印
2.本推荐表一份留卫生局,一份留所在单位,一份存个人技术档案。
附件3:
县 “优秀社区医师”评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片区) | 候选名额 |
灵溪中心卫生院 | 4 |
龙港中心卫生院 | 4 |
金乡中心卫生院 | 3 |
钱库中心卫生院 | 2 |
宜山中心卫生院 | 3 |
桥墩中心卫生院 | 2 |
矾山中心卫生院 | 3 |
马站中心卫生院 | 3 |
藻溪中心卫生院 | 2 |
赤溪中心卫生院 | 2 |
合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