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卫生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苍南县医疗机构第一批校验合格单位的医学全.在线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人员于2013年11月下旬起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2013年度校验工作,现将卫生资格考试网第一批597家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3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第一批合格名单
苍南县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