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3〕9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手术室专科护士培训的通知》(晋卫办医政[2011]61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8所省级三甲医院的手术室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省肿瘤医院为我省手术室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可以承担手术室专科护士培训任务,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止。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www.med126.com/sanji/11日
&nwww.med126.com/yishi/bsp;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