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ed126.com/sanji/晋卫办医政〔2014〕3号
大同市卫生局、忻州市卫生局、吕梁市卫生局: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晋卫办医政〔2012〕51号)要求,在市卫生局初评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和山西省汾阳医院进行了资料审核和实地审核验收。根据审核验收情况和整改报告,经研究,同意以上3所医院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
请相关市www.med126.com卫生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相关医院加强监管,相关医院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