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人才网冀中医药〔2013〕2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和管理,促进重点中医专科全面、持续、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局对《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协作组管理方案(试行)》(冀中医药〔2010〕43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协作组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