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农基﹝2013﹞1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5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立即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从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并按照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具体内容,认真开展“回头看”医.学全在线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规范基金使用。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控,特别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有效用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如“小病大治”虚增医疗费、挂床等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严肃予以惩处。
三、进一步强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定点条件的一律不得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对不履行服务承诺,违反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要严格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重点控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分解项目多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等。要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将次均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平均住院日、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住院人次数占总诊疗人次比例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并加强监测预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协议管理,由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中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定任务指标,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并按协议规定严格管理。
四、各地要在统筹地区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并填写《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情况总结表》,于2013年10月8日前一并报省卫生厅农基处。活动期间,我厅将开展督导检查。
联 系 人:省卫生厅农基处 张小桃
联系电话:0311-85989718
电子邮箱:nongcch@hebwst。gov。cn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www.med126.com/wsj/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