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发﹝2013﹞5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我委“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一)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新建
副组长:徐春芳 张志逊
成 员:孟庆莲 尹文晶 许钢柱 周志山 范素文 席 彪 姜建明 田学卒
胡 炜 马 哲 王瑞吉 武云秀 尹晨茹 张学良 胡永平
(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孟庆莲
副主任:张树朝 张 鑫
成 员:李世珍 张 琳 王成林 李宜靖 杨雅丽 刘云冬 刘红旻
赵 慎 李鸿雁 霍瑞鸣 王 超 刘宁涛 牛志文 张 萌
二、领导机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厅(局)开展工作;
2.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组织领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4.召开工作会议,推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5.组织领导办公室开展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委机关相关单位,指导、督促全省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报告;
3.收集、整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动态,组织经验交流;
4.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相关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5.组织举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相关培训;
6.协调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督查、评估和考核。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办公室: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医学全.在线理工作纳入全委重点工作,写入重要文件。
2.人事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业务培训计划,加强相关培训。
3.规划与信息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项重要规划和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出生性别统计数据。
4.财务处:落实委本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指导地方做好相关经费保障执业兽医工作。
5.法制处:按照立法程序,完善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相关行政法规。
6.医政医管处: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及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禁止“两非”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7.基层卫生处: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及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8.妇幼健康服务处:推进实施住院分娩出生登记制度,分年度提供全省分市、县(市、区)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性别统计数据;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及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审批,并向社会公示,因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因胎儿因素需要终止妊娠的由产前诊断机构确认。
9.综合监督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和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两非”案件的督查督办。
10.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指导地方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将基层落实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纳入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重点评估指标。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查处“两非”的区域协作机制。
12.宣传处:大力宣传倡导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促进社会性别平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3.国际合作处:通过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开展宣传倡导,在项目地区推进修订村规民约,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培训和国际比较研究。
14.机关党委:协助开展“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