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www.med126.com2013〕53号
石家庄市、保定市、辛集市卫生局、财政局:
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1〕80号)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于2013年12月中旬对辛集市、藁城市、安国市、徐水县等4个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经评估,以上4个县(市)均达到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省中医药管理管理局、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命名辛集市、藁城市、安国市、徐水县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你们加强对先进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发展。被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冀政〔2011〕99号)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中医药服务发展做出新贡献。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1www.med126.com/rencai/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