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医学三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1年版)》等,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2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审核。综合专家现场审核意见,拟同意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一、拟同意栾城县医院、井陉县医院、深州市医院、饶阳县人民医院、临城县人民医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玉田县医院、迁安市人民医院、乐亭县医院、滦县人民医院、迁西县人民医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港口医院、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燕郊人民医院、满城县人民医院等16家医院开展冠脉介入诊疗技术。
二、拟同意衡水永兴医院新增射频消融、起搏器植入和先心病介入诊疗技术,河北以岭医院新增射频消融诊疗技术。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4年1月7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0311-85989734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