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纪发〔2014〕2号
委直属各单位纪委、监察室:
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监察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冀纪传〔20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监察执纪问责、确保务www.med126.com/shouyi/实节俭过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深入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各单位要利用春节前的时机再次组织学习《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通知》(冀纪字〔2013〕38号),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申相关要求,加大防范力度,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实物等,严禁收送现金、卡券及土特产等,严禁组织茶话会、联欢会、团年宴、团拜会等。开展慰问活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借机突击花钱。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春节。
驻委纪检组将密切关注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医学三基及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驻委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311-87810476。
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