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关于北京兴瑞口腔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的
公 示
201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 北京兴瑞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口腔门诊部。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大兴区广和大街七号首座御园22-2-101。
3.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口腔科。
4.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0张、牙椅数:4台。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设置申请人)的名称:王安瑞。
6.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服务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服务住院医师大厅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咨询电话:81296004 6028350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