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2014〕47号
关于开展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切实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局决定2014年3月下旬,对我市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www.med126.com/jianyan/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和方式
合肥市卫生局将成立由医政、卫监、社妇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开展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和不孕不育症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美容。重点监督检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置的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行为及医生和护士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是否违反《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开展医疗美容项目;主诊医生、护士等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掌握我市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开展的基本情况。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现场检查医疗机构开展不孕不育治疗的治疗方法、执业人员资质,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现象。
三、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落实,检查组各司其职,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整改到位。
附件:1.2014年合肥市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表
2.2014年合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检查表
卫监督〔2014〕47号关于开展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知.doc
合肥市卫生局
2014年3月7日
附件1:
2014年合肥市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表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备注 |
执业 情况 | 1.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要求 | |
2.是否取得医疗美容科目的核准登记 核准的科目: | |||
3.美容外科开展的项目是否符合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要求 | |||
4.从事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医师、卫生资格考试网护士等是否符合要求 | |||
5.是否聘请境外医师从事医疗美容 | |||
6.是否存违法广告宣传以及其他违规问题 | |||
医疗质量 与安全 | 1.手术室布局流程是否合理 | 对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查看 | |
2.手术室急救药品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 |||
3.手术室急救器械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 |||
4.医护人员是否掌握急救操作规程以及急救设备药品的用法 | |||
5.实施治疗是否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 |||
6. 是否严格执行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件2
2014年合肥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检查表
(非技术准入单位)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检查说明 |
机构和人员执业资质管理 | 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要求 | 查看不孕不育相关科室门诊日志、记录本、病历、协议书、电脑记录等,搜集至少5对病员信息,追踪查看相关检查、化验、治疗等记录及用药和收费情况 |
是否登记有妇产科或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执业人员执业资质、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 |||
执业情况 | 查看科室设置,是否设置取精室、精液处理室、人工授精实验室、授精室等 | 对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查看;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查看。 | |
查看仪器设备配备,是否具备精液分析设备、二氧化碳培养箱、液氮罐、倒置显微镜(含恒温平台)、二氧化碳浓度测定仪冷冻仪等 | |||
查看一次性耗材进出库记录:有无取卵针等 | |||
查看搜集医疗文书及信息,看是否存在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 |||
查看实验室,是否存在洗精记录 | |||
查看户内外、医疗机构网站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违规广告宣传 |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合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