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就2013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情况来看,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仍存在考生挂靠报考的行为,为了杜绝和打击此类事情的发生,区卫生局
决定自2014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阶段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单位聘用的新毕业医护人员参加资格考试报名实施备案制度。请各单位负
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
现场验证后退还。
2、依据安徽省卫生厅和合肥市卫生局相关资格考试报名的规定和要求,村卫生室因不具备开具试用期考核证明资格,所以不能对新毕业的医生
和护士进行备案。
3、区属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和区妇幼保健站,人员情况已登记在册,暂不允许引进新毕业医护人员,所以不实行备案、不允许
挂靠报考;区卫生监督所因不具备报考资格,同样也不实行备案。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