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转发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
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创新思维与厦门市科技创新
等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www.med126.com 按照厦门市公务员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创新思维与厦门市科技创新等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人【2009】175号)精神,晋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一般以5年为一个周期)将至少完成2门以上公共科目的继续教育学时,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以免影响高级职称申报。
参加公共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可以咨询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联系电话:赖志毅5335957陈力5079586
附: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创新思维国家医学考试网与厦门市科技创新等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