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陀 医 院
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普事聘公201404号)
为推进医院快速发展,充实医院护理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25名(包括助产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陀医院是省内建立最早的三家公立医院之一和全市最早的公立医院,也是舟山东南部地区和普陀区唯一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通过省卫生厅评审成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2011年9月接受“二甲”复评。2013年6月高分通过省卫生厅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2013年12月又顺利搬入了东港新院, 现住院病人已达800人次, 新增了三个科室。经过96年建设发展,几代人辛勤耕耘,现已形成多学科、多门类的医疗体系,承担着舟山东南部地区常住和流动人口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任务。
二、招聘计划
全日制医学院校中专学历以上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毕业生25名。其中:1、全日制医学院校中专学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不超过总人数的1/5,即聘用不超过5名(含5名);2、根据浙卫发(2013)255号浙江省卫生厅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护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从合同制护士中聘用人员不少于招聘总人数的15%,本次招聘在合同制护士中从高分到低分聘用4名;3、其余招聘三年内(2012年6月后毕业, 包括2012年6月毕业) 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护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其中全日制医学院校中专学历毕业生限舟山市户籍或生源。
5、历届合同制护士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且在二级医院工作三年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生不能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http://wjj.putuo。gov。cn/)。
(三)普陀医院网站(
http://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
www.med126.com/zhicheng/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浙卫发(2013)255号浙江省卫生厅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护理队伍建设的实干意见》。在招聘护理人员时,会适当降低开考最少人数比列要求,优先保证护理空缺岗位人员到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9日至2014年2月20日;
2、报名地点:普陀医院人事科
3、联系电话:人事科0580-3030030;李老师:18058026613
吴老师: 13515806817
4、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免冠一寸
照片2张。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 2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不足招聘比例的按实参加)。技能考核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和技能考核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医学全在线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20%。
当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若成绩仍相同,按学历高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
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五)公示聘用
1、招聘时,在同样分数情况下,优先聘用高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取笔试分数高者。
2、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30030 ,监督电话: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80-305211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
普陀医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