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卫通字〔2014〕5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
“3.15”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4年“3.15”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朝法治办发【201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二、活动内容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2014年“3.15”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以经商地、商业圈、人群聚集地、居民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公平竞争、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防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欺骗、欺骗性销售和利用大众媒介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营造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市场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从3月10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www.med126.com/shiti/15”法制宣传活动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契机,周密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对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文明健康理性消费。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村)、走上街头、走进商场和市场等,以讲座、法律咨询、横幅、电子显示屏、设立宣传点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展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活动期间适逢全国“两会”召开,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与“两会”维稳工作相结合,在活动中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组织宣传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活动秩序。
(五)加强工作反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活动材料,在活动期间至少向卫生局法制监督科报送1条活动信息、2张数码照片。
联系人:梁宇
电话(兼传真):65857288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3月6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印发
关于开展2014年“3.15”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街乡(地区)、各委、办、局(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一部法律。为全面落实朝阳区“六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全区市民的消费维权理念,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3.15”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二、活动内容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2014年全区“3.15”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以经商地、商业圈、人群聚集地、居民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公平竞争、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防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欺骗、欺骗性销售和利用大众媒介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营造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市场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全区“3.15”法制宣传活动,从3月10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安排
1、各街乡(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和法制宣传志愿者走进社区(村)、走上街头、走进商场和市场等医学全.在线,采取讲座、法律咨询、横幅、电子显示屏、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充分利用地区(部门)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消费维权方面的重点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区工商、质监、药监、安监等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区消费者协会要以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为己任,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结合“3.15”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消费维权的新模式、新途径。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重点,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招摇撞骗等市场欺诈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维权的更高要求,确保我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营。
3、各行业系统、各人民团体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结合专业法的宣传,深入基层,深入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
4、活动期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区有线电视台、《朝阳报》等媒体联系,对部分街乡(地区)、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时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街乡(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周密安排,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2、突出主题,注重效果。各街乡(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结合本地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文明健康理性消费。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街乡(地区)、各部门要注重整合资源,加强地区相关部门之间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优势和律师、普法志愿者、普法文艺骨干等队伍的作用,共同开展好“3.15”法制宣传活动,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4、严密组织,确保安全。“3.15”法制宣传活动期间,适逢全国“两会”召开,各街乡(地区)、各部门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与“两会”维稳工作相结合,在活动中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组织宣传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活动秩序。
5、各街乡(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开展此次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活动期间至少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信息,宣传活动数码照片不少于2张。
联 系 人: 王楠 张 兵
联系电话: 65000197 65084910
邮 箱: sfjfxk@bjchy。gov。cn
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