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医政函[2014]4号
各市卫生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规范我省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根据有关规定,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山西省医学会按照年度计划,对全省拟开展下列第三类医疗技术(名单见附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
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申请技术分类别填报《第三类医疗执业药师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一式十份)、《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相关技术规范及申报表格均可在山西省医学会网站“科技评审”版块“项目申报”栏目下载,网址:www.sxma。org。cn),于2014年5月16日前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医学会将根据情况安排审核事宜,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 魏 来 电话:0351-3580405&n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bsp;
山西省医学会 张少然 电话:0351-4639159
附件:第三类医疗技术名单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第三类医疗技术名单
1、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2、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除外)
3、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
4、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