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药品数据政发〔2012〕32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选派专家,对我省的忻州市中医医院和运城市中医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评审材料及结论进行了审核。现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三级中医医院(第十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的批复》(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4〕医.学全在线20号)文件,对上述2所医院评审结论予以公示。
忻州市中医医院 三级甲等
运城市中医医院 三级乙等
公示期7天,如有问题请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赵红娟 郭君伟
电 话:0351-3580786 3580207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