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宣传﹝2014﹞4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加强控烟履约工作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维护我负责任大国形象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履约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
(一)将我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全面纳入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省、市、县卫生计生行政机关要带头执行,各卫生计生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领导要起表率和示范作用,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成立控烟履约领导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人,明确控烟履约工作主管机构及其工作职责,制定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及其评分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控烟履约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将其纳入常规工作,不断加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内涵建设。
二、强化控烟措施,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一)结合实际,制定控烟禁烟的具体措施。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要明确有专兼职人员劝阻和制止他人在本机构内违规吸烟的行为;不得在机构内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在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各单位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要制定创建无烟机构的管理规定,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教育,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三)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创建无烟机构和场所。各地要结合创建卫生城市(镇)、文明城市、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工作,联系协调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推进落实控烟履约工作,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要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注重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支持、指导控烟禁烟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人士的活动,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三、加大宣传教育,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一)开展群众性宣传倡导活动。建立起稳定的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结合节假日、世界无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倡导活动,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科学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和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大众传播活动。配合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进行深度宣传www.med126.com/job/报道。帮助支持并广泛宣传报道其他部门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在全社会营造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传播活动。要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作用,开展戒烟干预试点工作。结合巡讲等健康促进项目,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四、开展督导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一)严格考核评估。将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卫生计生机构评审、质量控制、执法监督等工作。对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置若罔闻、整改无起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无烟环境监测,任务艰巨的机构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未实现全面禁烟的单位,或在创建工作中措施不力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我委将开展省级督导、交叉督导、第三方暗访评估等,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控烟领导小组
2.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及评分标准
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无烟机关管理规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附件1: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新建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徐春芳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新岭 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江建明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尹文晶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许刚柱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
范素文 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处长
席 彪 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处长
尹晨茹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
胡永平 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 红 驻委监察室主任
刘赛玉 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的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处,尹晨茹任办公室主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附件2:
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及评分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10分)
(一)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2分)。
(二)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2分)。
(三)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2分);并有资金保障(1分)。
(四)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3分,有1位成员吸烟扣1分)。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4分)
(一)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1分)。
(二)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1分)。
(三)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2分)。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40分)www.med126.com/sanji/
(一)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5分)。
(二)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缺1处扣2分)。
(三)机构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达到完全禁烟。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任何场所吸烟(21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1次扣2分。每发现1个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扣5分;若为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吸烟,扣21分)。
(四)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要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2分);有明显吸烟区的引导标识(2分)。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8分)
(一)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2分)。
(二)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2分);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4分)。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8分)
(一)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如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电视、LED显示屏等(4分,至少有两种,少一种扣2分)。
(二)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如讲座、咨询活动、公益宣传等(4分,至少有2次活动,少1次扣2分)。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8分)
(一)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2分)。
(二)有劝阻工作相关制度(2分)。
(三)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4分,有工作人员在场的吸烟行为违背劝阻,扣4分)。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5分)
(一)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2分)。
(二)对员工提供戒烟帮助(3分)。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5分)
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5分,发现任何1种,扣5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8分)
(一)医护人员要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2分),相关科室的医生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2分)。
(二)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需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4分)。
十、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4分)
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2分),并有工作记录(2分)。
评分说明:
1.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
2.公共卫生计生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对第九项和第十项进行评估,总分88分,达标标准为70分。
3.第一至八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
附件3: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无烟机关管理规定
一、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办公大楼(包括东、西配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办公大楼内的所有工作人员要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不送烟。在办公大楼外设置室外吸烟区,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内吸烟。
二、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会议室、门卫、食堂、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一楼大厅摆放控烟宣传材料。
三、办公大楼内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均不得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四、对各处室及驻楼各单位实行控烟责任制,各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各处室的宣传联络员为我委机关控烟监督员,既要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控烟工作,也要负责举报其他处室、单位人员违反本规定情况。机关服务中心指定专人为控烟巡查员,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在控烟区吸烟或接到监督员举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委机关中厅电子显示屏上通报一周。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来访者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本大楼内的任何工作人员均有义务进行劝阻,被访者和控烟巡查员要主动承担劝阻责任。
五、设立控烟监督举报渠道。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举报箱三种举报形式进行。其中,电话举报现场查证;电子邮件举报以所发照片为据;举报箱(食堂门口意见箱)为纸质材料。
六、对目前机关吸烟的工作人员进行摸底,要鼓励和帮助吸烟人员戒烟,力争每年有10%的抽烟职工成功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并在委机关中厅电子显示屏上通报表扬一周。
七、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