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卫生局关于
201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的通知
县、镇乡街道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推进城乡医疗服务统筹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2014年我县卫生工作总体部署,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实施“人才兴卫”战略,切实做好我县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我县镇乡街道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诊疗水平和整体素质,现将2014年乡镇街道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乡镇街道卫生院在编在岗的医疗业务骨干。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有执业资格(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或相关医学专业的职称资格。
二、培训方式:临床实践和理论培训相结合。
三、选派形式:各乡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派相关医务人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医学考研网:重点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危急重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抢救措施,辅助诊断技术,许可开展的普通外科手术,以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的专业。
五、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6个月。分2期进行培训,第一期培训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各参训人员必须在4月底前到培训单位参加培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在2014年4月12日之前将培训对象上报县卫生局;第二期培训时间: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3月16日,各参训人员必须在10月底前到培训单位参加培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将培中国卫生人才网训对象上报县卫生局。
六、考核考试:临床进修学习结束后由教学单位对学员的所学专业进行综合考核,经带教老师及科主任签字后,由医院出具培训合格证明;理论学习结束后由承办培训单位统一组织所学专业的理论考试;实践和理论合格后,方可结业。
七、培训费用:培训及进修费用由我局统一安排,待全年培训任务完成后,由我局统筹划拨到承办单位。被培训单位学员免缴进修培训费。
八、培训应用:镇乡街道卫生院安排的骨干人员培训结业后,要将所学知识学以致用,同时将所学专业知识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九、学员待遇:进修培训期间由所在单位保证学员的基本工资和平均绩效,学员食宿按选送单位规定办理。
十、培训要求:各培训对象要严格按照安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不得以其他理由改变培训时间、培训科目等。
联系人:李 静 联系电话:85920109
电子邮箱:kxyz85920117@163。com
附件:
1.开县2014年镇乡街道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骨干培训表
2.开县乡镇街道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申请表
3.开县乡镇街道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鉴定表
开县卫生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