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年度“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名单的通知 苏卫人〔2013〕46号 各市人才办、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才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外办、省中医药局《关于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卫生人才“六个一”工程的意见》(苏卫人〔2013〕16号)精神,经材料受理、审查推荐、资格审核、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徐兴顺等九位同志为2013年度“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名单见附件1),聘期为2014年至2016年。 各有关单位要与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签订《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协议书》(附件2)和《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目标责任书》(附件3),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加大考核力度,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聘期目标如期完成。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苏发〔 附件:1、2013年度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名单 2、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目标责任书 3、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协议书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卫生厅 2013年11月25日www.med126.com/ws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