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卫医[2013]18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与管理办法(2011年版)》的有关要求,依据《泰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我局于3月份组织对建设期满的9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建设期满的9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中,泰州市人民医院产科等7个专科达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确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详见附件),有效期为四年;靖江市人民医院介入放射科等2个专科未能达标,不再作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二、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要严格按照《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与管理办法(2011年版)》要求,于每年3月1日前将《泰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年度运行情况表》上报我局医政处备案,列入下一周期平时考核得分内容。各医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按时、如实上报运行情况。
三、希望各有关医院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取消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资格的专科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考核结果,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加强建设与管理,争取早日达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我局将不断加强动态管理,在周期内进行抽查考核,确保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始终保持市内领先水平。
附件:2013年新确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2013年新确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