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政府办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使用财政性医疗收费票据的通知
各有关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卫生局下发的《层转财政部 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锡财综【2013】19号)文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亦可使用医疗收费票据。具体文件内容请登录无锡市卫生局网站查看(网址:http://wsj.wuxi。gov。cn/web101/wsgg/6539191.shtml)。
请有关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照文件的精神要求,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到属地区财政局和区卫生局办理相关医疗收费的使用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区卫生局财务部门。
无锡市卫生局规财处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