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卫发〔2014〕63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延安市卫生局
2014年3月25日
延安市卫生局政秘科 2014年3月25日印发
2014年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学校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学校良好教学秩序、生活环境和广大师生、幼儿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创建健康校园、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学校卫生管理领导体系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促使学校(托幼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形成长效卫生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市区农民工子弟集中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努力提高和改善学校的基本卫生条件和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及幼儿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有关单位是否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是否建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健康体检、卫生消毒等各项制度,有晨(午)检记录、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健康体检、宣传教育、校医(保健老师)培训记录,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等。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
对学校(托幼机构)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学生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查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情况等,自备供水的水源卫生防护必须合格,分质供水和二次供水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直饮水必须检验合格,安装在合适的地方;采购合格的桶装水,严格索证,建立台账;定期进行饮用水水质检测,防止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三)教学环境卫生
重点检查是否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学生宿舍厕所等)、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校内环境噪声,教室人均面积、微小气候、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学生学习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公共场所卫生
对学校宿舍、图书馆、公共浴室、理发店、招待所等校内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设备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督查检查时间
定于2014年4月1日--6月10日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检查阶段
4月1日至5月20日,由市、县卫生局牵头成立卫生执法监督检查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导阶段
5月21日至5月31日,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县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
6月1日至6月10日,市卫生局将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将监督检查和督导情况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各县区卫生局和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加深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目标措施和计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事实拒不整改落实的学校(托幼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进行通报。各县卫生局将检查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电话:2497661)。
附件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检查表
2.学校(托幼机构)教室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检查表
3.学校(托幼机构)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检查表
附件:1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检查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 学生总数: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结果 |
织 管 理 | 有传染病防控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织 | |
有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 ||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有晨、午检、通风制度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报告制度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小学范围) | ||
防 控 工 作 |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指专职校医) | |
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老师或卫生专职人员 | ||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 ||
卫生室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卫生执业人员有《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 | ||
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 | ||
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 | ||
有晨检记录 | ||
有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记录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登记薄(小学范围) | ||
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信息沟通通畅 | ||
因校方责执业护士网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
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 ||
宣 传 工 作 | 学校校医、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及笔记(每学期至少一次) | |
开设健康教育课,传染病预防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作为内容之一 | ||
校园内有固定宣传栏。定期以校园网络、广播、板报、画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___________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
附件:2
教室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检查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 学生总数: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人均面积:小学≥1.15㎡中学≥1.22㎡ | ||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m以上距离 | ||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m | ||
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少于0.6m宽的纵向走道 | ||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每人一席) | ||
黑板 | 尺寸≥1m×3.6m(小学);黑板尺寸≥1m×4.0m(中学) | |
要求完整无损破,无眩光 | ||
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0.8m-0.9m;(中学)1.0m-1.1m | ||
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1.2m | ||
教室采光 | 教室采光玻璃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市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 |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 | ||
单侧采光应从座位左侧入,双侧采光时主采光设在左侧 | ||
教室照明 | 灯管垂直黑板 | |
教室照明设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 | ||
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
黑板照明设有40瓦荧光灯2盏,并配有灯罩 | ||
采用控照式灯具,没有裸灯 | ||
微小气候 | 教室设通气窗 | |
寒冷时候教室有采暖设备,冬季室温≥16℃ | ||
新装修完的教室经过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并保持通风换气 | ||
噪声 | 教室不受音乐室干扰 | |
教室不与交通干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毗邻 |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___________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 _
附件:3
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检查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 学生总数: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饮用水卫生管理 | 新改扩建项目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 | |
集中式供水、二次加压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有卫生许可证 | ||
建立健全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 ||
有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 | ||
集中式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并运转正常 | ||
涉水产品符合相关卫生需要 | ||
供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
有有效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 ||
水质监测频率符合当地规定要求 | ||
水质常规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供应饮用水或直饮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 ||
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 | ||
水源或蓄水池周围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水源周围30米内、蓄水池周围10米内无污染源 | ||
因校方责任发生校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 | ||
学生宿舍 | 学生宿舍不应在教学用房内 | |
男、女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 ||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 ||
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 ||
保证通风良好,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 ||
学生宿舍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 ||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设有路灯 | ||
有卫生管理制度 | ||
无虫媒及老鼠 | ||
厕所 | 新建教学楼内每层设厕所 | |
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聚30米以上 | ||
女生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 | ||
蹲位不建于蓄粪池之上,并与之有隔断,蓄粪池加盖 | ||
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18厘米 | ||
无蝇、蛆 | ||
厕所结构应安全、完整,应有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 |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___________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