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局,省直各相关医疗单位:
根据《贵州省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12月31日,我厅组织专家组对39个申报学科进行了评审,按照《贵州省第二批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评审指标》,共评选出贵州省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单位14个(附件1),贵州省临床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单位9个(附件2)。
各学科所在单位要重视立项学科的发展,加大对立项学科的建设及投入,建设经费要按照省级资助与学科所在单位1:20进行经费配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在5年的建设周期内,卫生厅将组织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对达到临床重点学科、临床重点扶持学科建设标准的学科予以授牌。对不能履行合同,不能按照建设计划完成年度任务的学科,将取消其临床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单位资格。
省卫生厅对本次立项的学科给予适当资助。各单位于2014年1月24日前,持《贵州省第二批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合同书》(一式三份,附件3)、拨款收据(注明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到省卫生厅科教处办理拨款手续等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受理。《贵州省第二批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合同书》可在贵州省卫生厅网(http://www.gzwst。gov。cn/)和贵州继续医学全在线(www.gzcme。com)下载。
联 系 人:陈 莉 王www.med126.com 蕾
联系电话:0851-6819421
附件(另附):1.贵州省第二批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名单
2.贵州省第二批临床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单位名单
3.贵州省第二批临床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合同书
2014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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