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教基〔20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医院:
根据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方案〉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合格标准〉等文件的通知》(粤医教基〔2008〕1号)精神,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广东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拟设置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了评审认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经认定的非直属附属医院,需增挂附属医院牌匾时,要符合“×××院校名称”+“附属”+“××医院”的命名规则。“医院”前面可冠以地名,但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并按医疗机构注册的要www.med126.com/zhuyuan/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审批,备案后才能挂牌。
希望各高等医学院校切实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第二十三批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名单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
基地管理领导小组
2014年1月15日 医学检验网
附件
第二十三批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