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4〕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通外科等10个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一)三级、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发布的参考目录执行。未列入三级、四级技术目录的内镜诊疗技术参照第一类医疗技术,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向下调整目录级别。
(二)未指定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技术审核机构前,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由我委负责临床应用的技术审核和行政审定管理。
(三)已准予开展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技术,并加强管理,无需重新申报。
(四)我委将严格按照《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对已准入的机构将组织不定期考核,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取消开展此项技术的资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规范》,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该项技术的行为。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本机构内镜诊疗技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就医权益。
二、认真开展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的www.med126.com临床应用技术审核
(一)申请开展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评www.med126.com/wszg/估本单位的内镜诊疗技术水平,符合条件的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向我委提出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相应医师临床应用资质的技术审核申请。我委将分专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审核。
(二)申请开展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和申请从事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对照《通知》的要求,分别填写《广东省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省第二类医疗技术医师资质审核申请表》(附件2),申请一项技术须单独填写一份申请表。
三、加强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我委将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我省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的审核、筛选,以及日常运行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培训大纲及培训教材,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附件:1.广东省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申请表
2.具有第二类医疗技术能力执业医师技术审核申请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