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关于鼓励和支持名(中)医、高级医疗专家进社区开办诊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拟同意设置的“江门文洁珍诊所”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江门文洁珍诊所
类 别:诊所
设置单位(人):文洁珍
所有制形式:个体经济
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会计资格位数(牙椅数):0张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江门市双龙大道73号303号商铺(具体见附件)
拟设置诊疗科目:中医:内科、儿科、骨科、针灸科、理疗科。
公示日期:2013年9月23日—2013年9月27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2013年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www.med126.com/kuaiji/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示意图
江门市卫生局
2013年9 月23日
(联系电话:3875815,传真:3875813,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市卫生局医教科,邮编:529000)
附件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示意图
注:红色标注点为江门市双龙大道73号303号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