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将在全市推广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安部的要求,我市于2014年1月1日起,统一实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业务,届时旧版出生医学证明将停止发放,原来已经发放的旧版出生医学证明仍然有效。
这次推广使用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遵循国家最新的标准规范,增加了新生儿父母双方更详细的信息登记和对不同证件类型的支持,打印格式由原来需要特殊打印机打印的狭长版面更换成了普通A4纸版面,使用起来更加方便。相对应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也根据新的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首次签发登记、新证签发、换发、补发等业务办理更加合理和严谨,并应用了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来医学全.在线支撑业务办理过程。
目前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国卫生人才网信息系统已在全市58家产科医院(含顺德区)调试完毕。该系统基于佛山区域卫生平台建设,既发挥区域卫生平台互通共享的优势,又对健康档案儿童出生信息采集部分加强补充,使市民在办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中能够体验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