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和湖南省《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发〔2014〕9号)精神,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特岗全科医生,派驻到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县市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省卫生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卫生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卫生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特岗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执业兽医事业发展作贡献;
3.年龄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服务单位及时间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将根据本人志愿,结合实际需要,原则上按照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分配到花垣县、泸溪县、凤凰县、会同县、新晃县、慈利县、桑植县、桂东县、宜章县、涟源市、武冈市、城步县、茶陵县、安化县、石门县等15个试点县市,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派驻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聘期4年。具体进驻时间待招聘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nrst。gov。cn)、湖南省卫生厅网(www.hunanwst。gov。cn)、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www.hnyyws。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25日17时止。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hnrst。gov。cn/web/rltzww/wsbs/bgxz/201203/P020120315553869060913.doc)《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和佐证材料,于2014年5月11日(8:30—14:00)到2014年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药卫生人才公益性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中国湖南人才市场交流大厅二楼,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未到招聘会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请于5月14日—5月25日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省卫生厅一楼政务中心报名(长沙市湘雅路30号)。
应聘者报名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交原件,国家医学考试网其它资料和证件请交复印件。
3.考评方法。根据应聘人数情况,采取笔试或考察的形式进行招聘。如应聘人数超出计划数,则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采用纸笔作答方式,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如果应聘人数少于计划数,则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直接进入体检程序;应聘人数多于计划数,则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前200名应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厅网(www.hunanwst。gov。cn)、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www.hnyyws。com)上公示。通过体检的应聘者,报试点县市人社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试点县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试点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督促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管理及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湖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可从湖南省卫生厅网www.hunanwst。gov。cn人事管理栏目下载)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熊建华,电话:0731-84822148
范 琳 电话:0731-84360842
湖南省卫生厅人事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