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卫生监督
工作重点》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现将《2014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北市卫生局
2014年4月23日
2014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中心任务和全市卫生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强化基础,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
(一)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监督能力www.med126.com/wsj/建设。继续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培训考核、指导与稽查,充分发挥街镇协管、区县监督、市级督导的“三级联动”机制,以卫生监督协管队伍为抓手,采取多种举措、多种形式将卫生监督末梢延伸到社区和村组,不断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
(二)促进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行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管理制度,加强层级稽查和内部稽查,规范着装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依托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强化对卫生监督员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三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
二、强化医疗监管,切实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开展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生活美容场所涉嫌医疗美容及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的医疗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规范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
根据国家和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围绕以市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乳制品、肉制品等为重点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化学污染物与有害因素监测网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强化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督导检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风险评估、预警能力。
四、严格执法,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监督
(一)全面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覆盖率。
(二)加强健康执业护士网相关产品管理。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布。加强对住宿业公共用具、游泳池水等监督抽检。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落实长效管理。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全面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以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消毒产品使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强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水厂)、二次供水单位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加强乡镇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并对水质进行检测。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积极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五)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加强放射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六)强化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校卫生综合监管,规范学校卫生日常管理行为。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等各项卫生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七)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百姓生活,抓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尤其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专项整治力度,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探索农村卫生监督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稽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一)开展重点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对群众举报投诉积极受理、认真调查,及时反馈。
(二)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将内部稽查与外部稽查、日常监督工作与监督系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监管质量。
(三)开展卫生执法案件、卫生许可案件评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