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绍兴 > 正文
2014年新昌县卫生系列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通知
来源:新昌卫生 更新:2014/5/12 字体:

中 共 新 昌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昌县卫生局

2014年新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医务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新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卫生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4年4月22日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浙江新昌人才网(http://www.xcrc。net)和新昌卫生网(http://www.xcxwsj。gov。cn/)查询。

  县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外科、妇产科、儿科、临床急诊重症医学、院前急救、麻醉科、放射超声诊断、心电、预防医学岗位(专业)及乡镇街道卫生事业单位所招聘的医务人员岗位(专业),允许1:1的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4年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www.med126.com/job/所在地)和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4年5月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2)允许县外考生报考的岗位(专业),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的“有关说明”栏。

  (3)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学习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0周岁的(1996年5月5日--1983年5月5日),18周岁至40周岁的(1996年5月5日--1973年5月5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6年5月5日--1978年5月5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县公共卫生中心--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一寸免冠近照3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

  四、笔试、体检

  1.笔试:笔试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浙江新昌人才网、新昌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如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按上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由县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上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功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六、聘用办法。笔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见习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575-86023375

  附件:2014年新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计划表

   

  

   2014年4月22日 

相关文章
 扬中卫生网:扬中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拟
 内蒙古卫生网:关于同意成立包头国际旅行卫
 武汉人才网:硚口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
 阜康市卫生网:关于开展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
 长沙卫生网:湖南省卫生系列厅有关确定省市
 广安人民卫生网:第三批“十佳医生(护士)”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