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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转发省卫生系列厅等三部门有关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告》(截止日期:2月27日)
来源:广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4/5/12 字体:

关于公开征求公众对《转发省卫生厅等三部门

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2年12月29日和2013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www.med126.com/yishi/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www.med126.com〕66号),为贯彻落实省三部门通知精神,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转发省卫生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稿。依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意见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7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qyj@gzmed。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卫生处,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82号,51018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2014年2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锦波,81082212)

附件:

《转发省卫生厅等三部门关于生局广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1.省卫生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卫生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3.省卫生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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