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疾控〔2014〕11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1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正常发育”。为进一步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部门办公厅(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375号)要求,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推进国家和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有效实施,决定在全省开展第21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社会动员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当地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盐业)等相关部门一道,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共同组织做好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科学补碘意识和行动自觉性。各地要结合实际,以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及原盐产区为重点,针对育龄妇女、小学生、教师、基层卫生人员等不同人群,深入开展核心信息和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科学补碘的全面认识。对存在无碘盐需求的地区和人群,要通过报纸、电话咨询等方式公布无碘食盐销售网点地址,方便群众选购无碘食盐。
三、创新方式、改进方法,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要加大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创新力度,提升宣传效果。要积极与当地媒体联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碘缺乏病防治政策,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配合本次主题宣传活动,5月15日,省将组织省、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ldquwww.med126.como;第21个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其他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地“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筹备工作。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