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应急发〔201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
2014年第一季度,我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9起,中毒462人,其中死亡21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减少20.8%,中毒人数减少38.8%,死亡人数增加16.7%。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情况
(一)按月报告情况。
时间 | 报告起数 | 中毒人数 | 死亡人数 |
1月 | 5 | 193 | 4 |
2月 | 6 | 104 | 5 |
3月 | 8 | 165 | 12 |
合计 | 19 | 462 | 21 |
第一季度,3月份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42.1%和57.1%。1月份报告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中毒人数的41.8%。
(二)按食物中毒原因分类情况。
中毒原因 | 报告起数 | 中毒人数 | 死亡人数 |
微生物性 | 3 | 126 | 1 |
化学性 | 7 | 179 | 9 |
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 | 4 | 88 | 5 |
不明原因或尚未查明原因 | 5 | 69 | 6 |
合计 | 19 | 462 | 21 |
第一季度, 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总中毒人数和总死亡人数的36.8%、38.7%和42.9%。
与2013年同期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50.0%和57.7%,死亡人数持平;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40.0%、138.7%和28.6%;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55.6%、49.7%和44.4%。
(三)按食物中毒场所分类情况。
就餐场所 | 报告起数 | 中毒人数 | 死亡人数 |
集体食堂 | 1 | 79 | 0 |
家庭 | 13 | 214 | 15 |
饮食服务单位 | 3 | 108 | 4 |
其他场所 | 2 | 61 | 2 |
合计 | 19 | 招生简章462 | 21 |
第一季度, 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均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总中毒人数和总死亡人数的68.4%、46.3%和71.4%。
与2013年同期相比,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减少4起,中毒人数减少69.0%,均无死亡;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持平,中毒人数减少27.9%,死亡人数增加1人;发生在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持平,中毒人数减少26.5%,死亡人数增加3人;发生在其他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减少1人,中毒人数增加8.9%。
(四)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情况。第一季度,报告学生食物中毒事件2起,中毒86人,死亡2人。一起发生在某市中学的集体食堂,是由未煮熟四季豆引起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事件;另一起发生在幼托机构,是由毒鼠强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增加1起,中毒人数增加79.2%,死亡人数增加2人。
(五)剧毒鼠药中毒事件报告情况。第一季度,全国报告剧毒鼠药中毒事件2起,中毒11人,死亡4人。剧毒鼠药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总报告起数、总中毒人数和总死亡人数的28.6%、6.1%和44.4%。
二、食物中毒事件原因及场所分析
(一)分析食物中毒原因,第一季度,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事件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最多,主要中毒因素为亚硝酸盐、毒鼠强和甲醇。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因子为沙门氏菌和蜡样芽胞杆菌。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为食用未煮熟四季豆、草药、织纹螺及毒蘑菇。
(二)分析食物中毒发生场所,第一季度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均最多。其中,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5起,中毒156人,死亡4人;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3起,中毒9人,死亡5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2起,中毒41人,死亡1人;不明原因或尚未查明原因的食物中毒事件3起,中毒8人,死亡5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品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容易发生。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公共卫生的指导,开展对公众的食品安全健康宣教,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掌握正确的食品加工和储存方法。
(二)春夏交季,各种野生植物和蘑菇将陆续进入采食期。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当地居民的饮食习惯,开展针对有毒植物和毒蘑菇鉴别及中毒后应急处理的知识宣教,提高公众识别有毒植物和毒蘑菇的能力医学全在线及中毒后的自救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毒救治相关技术的培训,并做好解毒药物、检测仪器设备和标准品等方面的储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