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卫发〔2013〕133号
长沙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3年全市
乡村医生IPTV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3年乡村医生IPTV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下发2013年度全市乡村医生IPTV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村卫生室岗位上工作的乡村医生均应参加培训。共计3290人次。各区、县(市)具体培训计划数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培训项目1周。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突发事件及灾害事故的急诊急救知识技能。
(二)省级培训项目1周。农村常用适用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包括农村基本医疗常用技术操作流程(如消毒技术、无菌技术、注射技术、上门访视、健康教育等基本技能技术);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疗技术(选择15种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病种的初级诊治技术服务规范)。
三、培训模式
采用IPTV视频教学系统模式进行培训。按省卫生厅总体部署,市卫生局统筹安排,各区、县(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通过省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方式确认专业培训公司具体承办。以建制乡镇卫生院为培训单位,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培训班班主任(或管理员),并指派有一定资历和教学管理经验的医务人员担任辅导员。
四、培训时间
从2013年9月30日起至2014年1月30日结束。每名乡村医生共培训80学时,可分段分时培训,以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为准。
五、培训经费
乡村医生2周的培训经费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中央财政按照每名乡村医生200元标准下拨给乡村医生1周的培训经费,主要用于省政府招标采购培训服务公司的课件、教材和培训服务等以及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二是给予就业专项资金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主要用于建制乡镇卫生院教学点对乡村医生2周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培训指导等。按照国家对乡村医生培训每人每周200元的补助标准,从同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区、县(市)卫生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乡村医生培训任务后,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经费的通知》(湘财社〔2013〕25号)和《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15号)要求,提供已接受岗位技能培训的乡村医生花名册、考试成绩及申请补贴的相关材料等,送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及补助标准,向建制乡镇卫生院教学点核拨培训补助资金。
(一)各区、县(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培训项目。培训工作结束后,市卫生局将配合省卫生厅组织乡村医生统一考试,评估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效果。
(二)各区、县(市)卫生局要加强与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配合,积极协助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确认建制乡镇卫生院教学点,共同做好乡村医生培训的督查监管工作。同时,及时准备核拨培训经费的相关申请材料,为县级财政对各建制乡镇卫生院教学点核拨培训补助资金提供便利。
(三)各培训教学点班主任和学习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合理计划,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培训学习刷卡登记管理制度,并做好考勤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服务公司,要配置专职教学督导员,全程负责培训的协调联络及视频教学服务器安装的技术指导维护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和学习卡。
(四)各区、县(市)在乡村医生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的,由乡镇卫生院培训教学点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培训栏中记录。及时收集各教学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培训资料(各教学点培训实施方案,培训现场照片,考勤记录,成绩单,培训总结),总结分析培训工作开展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联系人:廖浩然 ,联系电话: 88666415,电子邮箱:csswsjjwc@163。comwww.med126.com
附件:长沙市2013年乡村医生IPTV培训计划数一览表
长沙市卫生局
201www.med126.com/hushi/3年10月14日
附件
长沙市2013年乡村医生IPTV培训计划数一览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计划培 训人数 | 实际培 训人数 | 按实际培训人数每人200元标准核拨补助金额 |
合计 | 3290 | ||
市本级 | 0 | ||
望城区 | 540 | ||
雨花区 | 31 | ||
芙蓉区 | 15 | ||
天心区 | 13 | ||
岳麓区 | 214 | ||
开福区 | 65 | ||
长沙县 | 603 | ||
浏阳市 | 910 | ||
宁乡县 | 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