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卫办〔2014〕1号
信阳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厅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宣传
推选活动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豫卫新闻〔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搞好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就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此项活动作出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卫生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卫生办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可在推选范围相应类别中分别自主推荐评选上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搞好有意识的培养,进一步挖掘本地、本单位“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典型人物和深受群众喜爱的医疗卫生单位。在推荐评选工作时尽量向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倾斜。
二、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对候选人和候选机构感人事迹要深度挖掘,并在本地、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深入的宣传报道提升行业良好形象。
三、严格执行对推荐材料的审核和公示程序。上报推荐候选人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意见,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应组织人员核实,遇有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将组织考评组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单位、个人进行逐个审验,并通过公文、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确认的基础上,搞好向省卫生厅推荐申请工作。
四、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按照“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和“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候选机构的条件、程序与要求,自觉做好推荐遴选,并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逾期不候。
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毅 李宇军
电话:6565098;传真:6567289;
附件:《河南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2014年1月8日
附件:
豫卫新闻[2013]9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
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和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积极性,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支持和指导下,人民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健康报等单位定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在全国开展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经研究,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评选活动(方案附后)。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本年度卫生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多种媒体的合作,进一步挖掘本地优秀卫生工作者和卫生机构,推荐人选要向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倾斜。对上报的典型人物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www.med126.com/wsj/。
宣传评选办公室联系人:徐慧 袁益建
电 话:0371-65897866
电子邮箱:jkwspxbgs@ 126. com医药卫生报社
联系人:许冬冬 电 话:0371-65955644
附: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
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宣传贯彻工作、卫生行业表彰等工作,通过媒体展示和推选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卫生工作者投身医改、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办公室、人事处、疾控处、农卫处、监督处、妇社处、医政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新闻办组成,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闻办,负责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评选活动事宜。
(三)设立专家评议组,卫生和传播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选确定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入围机构和个人。
(四)支持媒体:人民网河南频道、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大河报、大河网、河南商报、医药卫生报、医药卫生报网。
三、评选范围
l、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河南省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卫生人员;
2、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河南省各级各类卫生机构。
四、候选人及候选机构推选基本标准
(一)健康卫士候选人推选基本标准:
以人为本,群众认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道德高尚,救死扶伤;遵纪守法,作风廉洁;规范执业,科学从业;开拓创新,精益求精;从事卫生工作满5年,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推选基本标准:
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2013年活动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群众满意度高;坚持机构公益性质,严格依法执业;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单位文化建设切实有效;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近5年无重大责任过失。
五、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卫生机构和先进人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具有公信力,真正把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中能够代表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推荐评选出来。
(二)按照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机构和先进人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推荐评选重点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的卫生人员倾斜,重点推荐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先进个人。
六、评选程序
(一)省级评选
评选工作采取逐级选拔推荐、宣传展示、初评、网上投票公示、综合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共分六个阶段:
1、市级宣传阶段(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20日)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地“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并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开辟专题页面组织展播,为扩大宣传影响,可联系当地有影响的网站同步进行展播,同时要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
2、省级推荐阶段(2014年1月20日-30日)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14年1月20日前向活动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和候选机构名单。候选人4名:医师1名、护士1名、药师或技师1名、公卫或监督1名;候选机构4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家、公共卫生机构1家、卫生监督机构1家。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卫生厅直接负责审核推荐(健康卫士候选人医院可推荐2名,公卫和监督推荐1名)。
候选人推荐材料:
(1)推荐登记表原件和电子版(见附件1)
(2) 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注重人物事迹的故事性,避免平铺直叙)原件和电子版;
(3)1张二寸免冠照和不少于5张日常工作照的电子文件(jpg格式,工作照每张文件量大于1M);
(4)3分钟视频材料光盘(mpg格式,画面不能带任何媒体logo)。
候选机构推荐材料:
(1)推荐登记表原www.med126.com件和电子版(见附件1);
(2) 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注重典型事迹的故事性,突出机构工作特点,避免平铺直叙)原件和电子版;
(3)1张机构全景照和不少于5张反应服务质量的照片电子文件(jpg格式,每张文件量大于1M);
(4)3分钟视频材料光盘(mpg格式,画面不能带任何媒体logo)。
3、初评阶段(2014年2月1日-2月10日)
活动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由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议,根据评议排序,各系列前20名为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候选机构。
4、公示阶段(2014年2月1日-3月10日)
评选办公室将初评的健康卫士候选人和候选机构在大河网、医药卫生报网(设置宣传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和先进事迹展播,广泛接受公众投票(发现作弊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省内各主流媒体同步开展深度报道,同时组织其他有关媒体和重要门户网站开展大规模、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5、终评阶段(2014年3月10日-20日)
综合初评结果、公众投票、专家评议等情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40名(医师10名、护士10名、药师、技师10名、公卫、监督10名)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40家(三级医院10家、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家、公共卫生机构10家、卫生监督机构10家)o按排序情况确定推荐上报全国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候选名单。
6、表彰阶段(2014年5月)
评选结束后,河南省卫生厅将适时召开表彰会,分别授予河南省2013 - 2014年度“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荣誉称号。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全国评选(2014年3月20日-6月10日)
各省推荐的“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候选人及候选机构在人民网展播并进行公众投票,其他支持媒体同步开展大规模、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结合公众推选和投票情况,经专家组评议,确定2013 - 2014年度全国“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和“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获选名单06月10日,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各主办和协办单位领导现场为获选健康卫士和卫生机构授牌。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会报道,人民网进行视频直播。
附件1
“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推荐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年 月 | 贴照片处 (二寸免冠照) |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职业 | |||||||||
工作 单位 | 从事卫生工作年限 | 年 | |||||||||
通讯 地址 | 邮编 | ||||||||||
联系 电话 | 手机 | 邮箱 | |||||||||
个人简历(包括培训和受奖励情况) | |||||||||||
个人感言(500字内) |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卫生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先进事迹材料及先进事迹简介可另附页
2、照片需提交电子版
附件2
“群众满意的卫生机构”推荐登记表
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
机构性质 (医疗机构需注明等级)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机构获得奖励情况 | |||||||
服务承诺 | |||||||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卫生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