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湖里区卫生系统
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湖里区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吸引我区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 根据《湖里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4〕12号)文件规定,现将2014年厦门市湖里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计划引进6名高层次卫生人才,其中名院长1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名、名医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厦门市湖里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四)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方式
组织报名,筛选确定初步人选,通过简化程序考核录用。四、优惠政策
按照《湖里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
医学全.在线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可到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报名,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报名(邮件发出后请来电告知) 。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8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厦门市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行政中心401室;
3.联系人:何晖红;
4.联系电话:0592-5722728,0592-5722224(传真);
5.电子邮箱:hlws@huli。gov。cn。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2);资格初审前请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
照片4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和工作经历证明。
六、资格初审
区卫生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专业理论测试、实践技能操作考察及前往原单位考察三部分组成。
(一)组织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按岗位分类进行考试。
1.第01-05号临床医学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总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临床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50%,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含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结构化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主考官由主管部门选派,区人才办选派1名考官,其余5名考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岗位专业要求,从我市卫生系统临床医学类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临床实践技能操作测试采取委托考核方式。由区人才办、区卫生局委托市属三甲综合医院抽取3名本专业的主任医师组成专家组开展同行评议,对报考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进行考核评价,并出具考核结论。
2.第06号卫生检验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结构化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主考官由主管部门选派,区人才办选派1名考官,其余5名考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从我市卫生系统卫生检验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具体考试方案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面试合格的人员,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才办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八、体检
考核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体检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九、录用
考核与体检合格后,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湖里区政府网站和湖里人力资源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名。
(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含XX条件。
如: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指具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
(七)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八)年龄、工作经历(经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45岁是指1969年8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如引进人才已享受上级扶持优惠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工作。
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