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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2014年度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公告
来源:金华市卫生局 更新:2014/6/25 字体:
浙江省金华市卫生局
 金卫办函〔2014〕40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学历、资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的,但在本专业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不能越级申报或“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不能超过1年。
三、材料审核要求。单位人事、科教、医政等部门应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继续学分、下基层证明、专业技术工作实例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各种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群众反映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材料整理要求。上报的评审材料必须复印齐全、装订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格下载”中的“专家职称博士后”栏目下载,评审表要求A3纸对折装订;综合表、免试表、破格表、实例表等其他各种表格必须从申报系统中生成(应有防伪水印),自行打印无效。第一册材料页码请用笔在每页材料的右上角编写。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本级非卫生系统单位需提交委托评审的委托函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各1份,要求按花名册人员顺序在申报人员材料袋右上角用铅笔编号排序,同时将评审管理软件上的数据上传我局。义乌市、东阳市卫生局评审结束后将《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报我局备案。
2、《推荐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须从申报系统中生成,共上交20份,其中16份、3份(有字面朝里)、1份(有字面朝外)分开叠放,均放置在材料袋内。
  3、上报时间。申报人员在20人以下的6月27日前上报,其他单位7月4日前上报。
  六、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请按规定交付评审费用,每人430元医学三基。收款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帐号:120801302903373012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用途栏内注明高级职称评审费。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
                   2.  高级卫技职务评审材料清单及第一、第二册目录
3.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审核表
4 .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卫生局办公室
                      &nb药品数据sp;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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