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项目(第十期)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专业 (一)冠心病介入诊疗; (二)先心病介入诊疗; (三)心律失常介入(导管消融和器械植入)诊疗。 二、培训形式及时间 培训形式:本培训为一年期全脱产式培训(教学内容:基础培训教程+高级培训教程),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会议、授课、出国访问等任务。 培训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29日。 三、培训地点 全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包含总后勤部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名单及招生需求》(见附件1)。 四、学员资质要求 (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均满5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具有5年以上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者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如有变更应出具院方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变更证明材料。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包含本科、全日制专升本,不包含夜大、函授等非全日制教育)学历。 (三)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一)名额分配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省每年上报病例总数、各省人口总数、各省四年来已培训人数及本期全国招收学员名额,核算出各省心血管诊疗国家医学考试网培训项目(第十期)分配名额(含部队培训基地),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各省根据本省卫生工作区域规划要求,合理安排各专业报名人数。 (二)学员审核及报名 1.学员审核 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依据《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项目2014年(第十期)学员资格审核条件》(见附件2)及分配名额,自行组织各专业学员进行初步审核。(注:地方学员由省厅负责资格审核、部队学员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自行前往本省所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本人将相关文件交至省厅医政处)。 2. 学员报名 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通知初步审核通过的学员(包含部队学员)于2014年6月20日前登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管理信息网”(www.mta。org。cn)中全国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报名”栏目,根据学员身份证号、医师资格证书号和医师执业证书号,按规定程序如实填写、上传学员相关证件(如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等),完成网上报名,每名学员可填写两个志愿,两个志愿未录取的学员,将由计算机进行调配。 3.学员名单报送 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于2014年 6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员名单(包含部队学员)(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未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核 由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各省审核通过的学员名单(包含部队学员)进行复核,并确定录取资格。 (四)录取原则 坚持一视同仁、本人志愿与就地就近相结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依据学员年龄、职称、工作年限、学历等条件计算机自动优先录取。培训基地应严格服从录取和分配工作,如不服从统一安排,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直至取消基地资格。 对各省学员复核结果及录取情况项目办将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管理信息网进行公示。被录取的学员,由培训基地负责通知。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被录取的学员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到指定的培训基地报到。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报到的学员将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简章 联系人:孙晓宇、李娜、霍添琪 电 话:010-88384300-603、010-88384300-602 010-88384300-608 邮 箱:xxgjr@163。com 传 真:010-88384300-61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金基业大厦9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