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科教函〔2014〕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健康领域“雾霾(空气颗粒物)健康防护产品评价研究”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请你单位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www.med126.com/jianyan/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14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我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公开遴选,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请你单位于7月1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盖章纸质版一式3份、PDF电子版光盘、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清单1份(电子版)统一报送医学全在线至我委科教司规划处。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递交的材料以到达北京市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区1号楼科教司705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李晔、张莹
电话:010-68792244/1531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148号)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参考格式)
3.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清单(参考格式)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