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计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陕卫药政发[2014]85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已协调中www.med126.com/job/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和条码扫描器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7月6日—7月8日,7月6日下午18:00前报到,7日-8日培训。报到地址:宝鸡市西府宾馆2101号房间(金台区中山西路56号)。酒店联系电话:3652266
培训地点:宝鸡市中医医院国医馆四楼大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1、7月7日上午: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端系统操作演示;医疗卫生机构客户端系统操作演示;药监网服务与实践(工作当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方式)政府端常见问题解答;客户端常见问题解答—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师资进行授课。
2、7月7日下午:有线条码扫描器操作及答疑;无线条码扫描器操作及答疑—条码扫描器企业进行授课。
3、7月8日上午市药品“三统一”办对全市药品电子监管进行安排部署;现场观摩宝鸡市中医医院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入网操作。
三、参会人员
(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药剂科负责人和具体承担电子监管系统使用维护工作的技术人员(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各1人;
(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药政工作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承担各县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监管维护工作的技术人员(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各1人;
(三)各县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承担电子监管系统使用维护工作的技术人员(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各1人;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电子监管系统使用维护工作的技术人员(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各1人;
四、要求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参加的培训人员必须是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注册的数字证书的申请人。
2、各县区辖区内厂矿、职工医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电子监管系统使用、维护的工作人员由各县区卫生局进行培训。
3、参会人员务必携带《宝鸡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培训手册》,以确保培训效果。
4、参会人员回执电子版于7月3日下午17:00前报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各县区汇总参会人员回执后统一上报;市直市管各医疗卫执业护士网生单位直接上报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
联系人:曹大渭 田毅
联系电话:3262395
附:参会人员回执点击此处下载
宝鸡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