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卫通字〔2014〕228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组人字〔2014〕5号)的精神,现将我区2医学招聘网014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考评中心(www.bjwskp。org)或北京市卫生人才网站(www.bjwsrc。org)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熟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做好职工的政策解答工作。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审核
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及时上报。申报材www.med126.com/jianyan/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三)严格流程
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2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报送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2.《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术委员会审核表》(附件9),1份。
3.《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此表可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打印。
4.《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信息单位审核表》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须同时加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此表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打印。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1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13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4.申报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申报副主任护师以上职务,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7),1份。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8,须填报2007至2014年度),1份。
7.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2份。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1份。
9.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0.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1份。
11.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2.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3.《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4.《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1份。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1份。
15.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
(1)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
(2)户口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3)个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4)担任所申报职务下一级职务的年限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1份。
17.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赴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并完成医疗救治任务以及参加首都对口支援什邡医疗卫生服务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应证明,1份。
18.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9.超过国家法定退休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1份。
四、时间安排
8月6日前,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
8月7日前,单位完成网上初审。
8月8日前,单位完成网上终审并上报。
8月11日前,直属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区卫生局人事科教科301房间。
8月12-13日,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将纸质材料报送区卫生人才分中心二层会议室。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京人专技发〔2013〕300号文件规定,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
联 系 人:王伟航、徐飞燕
联系方式:65859688
区卫生人才分中心地址:朝阳区八里庄东里北巷2号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