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卫通字〔2014〕236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加强相关二级医疗机构
急救专线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无缝衔接,确保医疗机构急救专线与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不断提升急诊急救效率,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急救专线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应急字[2014]30号)文件要求,现将急救专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急救专线电话
为方便全市120、999院前医疗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实时联系伤病员接诊工作,本区设置急诊科(室)的二级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急救专线直拨电话。设有外宾部(国际医疗部)的医疗机构同时设立该部门急救专线直拨电话。当急救专线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
二、设立专线电话值守
各单位急救专线直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应答,接听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当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后www.med126.com/hushi/续工作安排。专线电话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无人应答的情况。
三、专线电话备案管理
本区设置急诊科(室)的二级医疗机构于8月7日(周四)12时前,将所设急救专线直拨电话号码和相关人员报备情况发送至邮箱weishengxinxi@126。com)。未设置急诊科(室)的二级医疗机构在“急救专线电话”一栏填写www.med126.com/sanji/无,其他项目填写完整后于8月7日(周四)12时前发送至上述邮箱。
附件:1.二级医疗机构急救专线直拨电话号码和负责人报备表
2. 朝阳区二级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8月5日
(联系人:汪滢、杨光;联系电话:658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