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4〕289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北京市卫生计生www.med126.com/jianyan/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执业药师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
现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京卫医政字〔2014〕100号)(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办事指南》,对全市医疗机构许可工作办理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统一,包括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注册、变更、校验、注销5方面的许可内容。
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为规范朝阳区医疗机构许可工作,我局对《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许可办事指南》,5类医疗机构许可内容所要求的提交材料完全按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执行。并已在我局网站对原有材料进行了更换,2014年9月1日以后涉及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注册、变更、校验、注销5方面的许可内容,请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医疗机构许可办事指南》规定的内容进行办理。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