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卫生局关于转发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和我市《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35号)、《深化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渝社医改发〔2014〕3号)等精神,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促进合理用药。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渝卫药政发〔2014〕6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开县卫生局
2014年9月29日
开卫〔2014〕www.med126.com/sanji/139号 开县卫生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doc
开卫〔2014〕139号 附件www.med126.com/hushi/ 渝卫药政发〔2014〕6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