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地址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诊疗科目
1
北京圣美口腔门诊部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师范路西十八号
吴宇星/赵玉兰
13126937888
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特此公告
延庆县卫生局医政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