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申请补办医疗机构校验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校验,但直至目前为止,尚有部分医疗机构仍未申请校验,现予以公告补办校验。
请未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从公告之日起20日内执业护士网向我局申请补办校验手续。在期限内逾期未校验者,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咨询电话:0572-3023605。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附件:南浔区2014年度医疗机构未申请校验名单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7月31日
附件
南浔区2014年度医疗机构未申请校验名单
机构名称: | 湖州南浔顾新权内科诊所 |
登记号: | PDY30016X33050317D2112 |
执业兽医 诊疗科目: | 内科 |
主要原因: | 未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