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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限期申请补办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来源:南浔区卫生网 更新:2014/12/19 字体:

关于限期申请补办医疗机构校验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校验,但直至目前为止,尚有部分医疗机构仍未申请校验,现予以公告补办校验。

  请未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从公告之日起20日内执业护士网向我局申请补办校验手续。在期限内逾期未校验者,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咨询电话:0572-3023605。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附件:南浔区2014年度医疗机构未申请校验名单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7月31日

附件

南浔区2014年度医疗机构未申请校验名单

机构名称:

湖州南浔顾新权内科诊所

登记号:

PDY30016X33050317D2112

执业兽医

诊疗科目:

内科

主要原因:

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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